合浦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常识 » 这伙人在合浦县公馆镇多次干这些事,终于被
TUhjnbcbe - 2020/10/22 0:16:00
儿童白癜风的饮食症状是怎样 http://m.39.net/pf/a_4541960.html

1月9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恶案件提起公诉,这是全国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合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

自年起,被告人徐某峰、徐某*、陈某海及杨某聪、廖某业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合浦县公馆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经合浦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本案中被告人徐某峰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且符合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恶势力”界定标准,应认定为涉恶案件。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有话说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为创建和谐合浦贡献出一份力量。

此外,该案被告人中存在未成年人,他们大多初中肄业或者毕业,过早步入社会,是非观念模糊,法制观念淡薄,尚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稍有不慎,就会走上犯罪道路,害人害己。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父母读者:呵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不但需要学校、社会的关爱,更需要家人的关心。多抽时间陪陪自己的孩子,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孩子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扫黑除恶小知识

恶势力是什么?

答: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着实施开设*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品、运输*品、制造*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来源:北海检察

综合整理:料姐/爆料、商务合作:hepuwx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伙人在合浦县公馆镇多次干这些事,终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