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广西纪检监察网
通报了多则审查调查消息
通报显示
公安系统多名干警被查、被双开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府*组成员、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委书记、局长*云接受审查调查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府*组成员、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委书记、局长*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简历
*云,男,瑶族,年11月出生,广西平南人,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年12月参加工作,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化学工程系精细化工(涂料与涂装)专业毕业。
.09—.07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化学工程系精细化工(涂料与涂装)专业学生;
.07—.12 在家待业;
.12—.09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试用);
.09—.12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试用);
.12—.11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治安大队科员;
.11—.04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04—.03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03—.05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05—.05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委;
.05—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府*组成员、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长。
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治安大队长陈烨鹏接受审查调查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治安警察大队长陈烨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崇左市龙州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农立新被双开
日前,崇左市纪委监委对龙州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农立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农立新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农立新身为*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知法犯法,执法违法,严重败坏*的形象,其行为严重违反*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的十八大后甚至*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崇左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农立新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昭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赵巍巍接受审查调查
据昭平县纪委监委消息:昭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赵巍巍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面再来看看2例
近日刚刚审判的案例
被控受贿充当“保护伞”柳江公安原局长赵品初、原副局长韦炳密今受审11月8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刑事侦查支队原*委、原柳江县公安局局长赵品初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副局长韦炳密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赵品初涉嫌的受贿金额总共有52万元,其中有42万元是张加爱在年至年期间送的,另外10万元则是赵品初在年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时一个邓姓建筑商送的。据悉,年3月至年3月期间,赵品初曾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后来,他被调到市公安局工作,曾担任过治安管理支队*委、刑事侦查支队*委等职务。今年2月,柳州市纪委监委对外发布消息称,赵品初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此时他已经从柳州市公安局调研员、刑事侦查支队*委的岗位上退休。相关新闻截图
据悉,除了面临受贿罪指控之外,赵品初还面临着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指控。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11月8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副局长韦炳密涉嫌受贿罪一案。韦炳密被指控在年至年利用职务便利和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次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接受请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期间,他曾接受张加爱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人员减轻处罚提供帮助。据悉,48岁的韦炳密是柳州本地人,年入警,曾担任柳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里高派出所所长、柳江县公安局缉*大队科员、拉堡派出所所长等职务,案发前系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委委员、副局长。去年11月,经市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韦炳密自行到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后被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带走接受调查。归案后,监察部门依法从韦炳密处追缴涉案赃款31万余元。相关新闻截图公诉机关表示,韦炳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韦炳密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对韦炳密判处3年6个月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受贿金额高达万余元原龙州县公安局上金派出所所长张光勤受贿一案宣判11月6日,广西崇左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龙州县公安局上金派出所所长张光勤受贿一案。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庭宣判:
判决被告人张光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没收被告人张光勤退出的.万元赃款,上缴国库;
继续追缴被告人张光勤违法所得的赃款人民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年6月至年,张光勤先后担任广西崇左龙州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龙州县公安局上降派出所所长、龙州县公安局上金派出所所长。年至年期间,张光勤利用其担任龙州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及上降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走私人员谋取利益,收受闭某、谭某、梁某、*某等走私人员“报单”好处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张光勤将所得赃款部分用于购买房产、装修房屋、购买家具及家庭生活消费等。案发后,张光勤家属已向大新县监察委退还赃款.万元。
被告行为构成受贿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光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的好处费.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光勤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是坦白,且已退出部分所得赃款,根据被告人张光勤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可以看出国家反腐的力度、决心,
非常大啊!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柳州发布、大新县人民法院综合整理:小合/爆料、商务合作:hepuwx合浦网法律顾问团由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鼎力支持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