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浦县石康镇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狠抓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工作。通过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在强化宣传的基础上,加大依法防疫力度,对涉及违法、破坏疫情防控大局的,依法严厉打击,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截至2月15日,石康镇共组织辖区石康派出所、十字路派出所,以及镇、村(社区)干部等处理疫情期间违规聚集、防控检查点不服从检查行为37次,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训诫人次;查处聚众*博2起,行*处罚8人。
同时,石康镇将有关案件依法在全镇通报,通过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