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变更公告
经合浦县人民*府批准,我局会议决定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岀让公告》(合自然资挂告字13号)部分事项变更如下:
一、年9月11日在北海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合浦县自然资源局网站等媒体发布的公告(合自然资挂告字13号),其中地块4位于合浦县龙门江村南面.0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万元。每次竞价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交款时间调整为: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其余价款在成交之日起1年内全部交清。
二、其余事项不变,最终解释权归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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