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79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县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县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年3月1日至年6月30日。三、申报程序统一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一)申报数据(一)申报数据
1.申报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