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
海城区开罚年第一炮。
这也是北海今年开罚的第一炮。
我们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有人在放鞭炮。随后对嫌疑人做出了处罚。1月15日早上10点58分,海城区公安分局公园路派出所民警在重庆路段巡逻时,一阵鞭炮声传来。转头一看,路边有家火锅家刚刚开业,正在放鞭炮庆祝。“去年出台了《北海市人民*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想不到竟然还有人顶风作案!”巡逻民警一发现情况,立刻下车制止该店老板继续燃放鞭炮和了解情况。海城区公园路派出所提供。据该老板桑某某供述,他是重庆人,在北海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由于事先并没有了解北海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法规,就在开店之日燃放了3万头的鞭炮庆祝。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桑某某处以罚款元。↑↑↑看到没?禁燃限放鞭炮可不是开玩笑的!日报君要再次和大家强调,别放炮!一旦被抓住,就会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我们来回顾一下哪里禁炮——▼《北海市人民*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北海市自年1月25日起实施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对《北海市人民*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布〔〕5号)有关内容摘要如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放区)(一)海城区、银海区禁放区: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及市工业园区;(二)铁山港区禁放区:滨江生活区以及辖区内的石化企业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米范围内;
(三)涠洲岛旅游区禁放区:岛上石化企业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米范围内;
(四)合浦县禁放区:北至合浦县廉州镇东山一路(阜民北路接北河街至廉阳大道),东至廉阳大道(廉阳大道接还珠南路至南北二级公路),南至南北二级公路(盐仓路路口至还珠南路路口),西靠西门江(阜民北路接文蔚坊、南富路、盐仓路至南北二级公路)。
下列场所也划定为禁放区: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学园区、敬老院;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各县区人民*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限放区):由各县区人民*府确定。
禁止燃放时间如下:
(一)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二)限放区内,限制燃放时间由各县区人民*府确定。(三)污染天气时段,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完
?内容来源:北海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图文编辑:猪大侠|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