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警方抓获涉*人员12人
3月13日,合浦县公安局公馆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快速出击,在合浦县公馆镇石岭村某出租屋成功端掉一个以“撑船”方式进行*博的窝点,现场抓获12名涉*人员和*资*具一批,查处一起*博案,破获一起开设*场案,其中11人被行*拘留,1人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陈某秀对其开设*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秀已被合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徐某锋、徐某、彭某龙、彭某、陈某等11人因参与*博被合浦警方依法行*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警方提醒
*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合浦警方对*博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博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群众要认清*博危害,切不可以身试法,文明娱乐,远离*博。如有发现*博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看看参与*博
你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吧
警方提醒1参与*博违法犯罪将受到何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博*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2为*博提供条件的行为有哪些?(一)为*博提供场所、*资、*具、交通通讯工具的;(二)为*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或者多次接送参*人员的;(三)教唆、诱骗、胁迫他人*博的;(四)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的;(五)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查处*博,包庇*博违法分子;(六)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博机的;(七)向参*人员放贷的;(八)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博,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3犯*博罪或者开设*场罪将受何种处罚?*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以*博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场罪是指开设*场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被抓后的影响一、除了上述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外,公职人员参*被处罚后还面临着**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二、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个人考公务员、参*、入*、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三、不光是自己,子女参*、入*、出国、留学同样受限制,参*入*招飞*审难通过;四、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图文来源:公馆派出所;石康派出所;扫管派出所;合浦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