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年4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孙环志为北海市人民*府副市长;曾玲(女)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韦晓红(女)为北海市商务局局长。决定免去:陈勋的北海市人民*府副市长职务;曾玲(女)的北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二任命:方嫄(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林少立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何能媛(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陈峰(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三免去:潘娟(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娟(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俊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媛(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林芝萍(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四任命:
苏维琳(女)为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海为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图文来源: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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