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北海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能力,确保口岸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北海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移民管理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应聘者应同时具有越南语或泰语口笔译能力;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公安机关辞退或从北海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动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执勤地点位于北海市合浦县山口镇桂海边境检查站执勤点(兰海高速广西至广东交界处),女性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机关。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巡逻、检查、执勤、设卡守候等勤务工作;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协助开展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
(六)协助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七)协助对通过执勤岗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
(八)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元(含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者,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七、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年4月20日至5月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北海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