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广西接连发生多起涉校涉生安全事故。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上述两起事件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广西深入分析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迅速在全区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消息指出,近期,广西接连发生多起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教育部会同公安部第一时间派出督导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上述两起事件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广西深入分析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迅速在全区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广西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前,广西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校门、围墙缺失、不完整或不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确保到7月底每一所学校校门、围墙完整、达标,%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
01
总体要求
学校校门、围墙是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校门、围墙达标建设和安全管理,迅速对辖区内每一所学校校门、围墙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校门、围墙缺失、不完整或不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确保到7月底每一所学校校门、围墙完整、达标,%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排查整治工作要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整治不漏一校、取得实效。
02
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教学点、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一贯制学校、高中、完中、中等职业学校。整治的内容包括无校门、围墙,或校门、围墙不完整、不达标,尚未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门、围墙已达标,以及已撤并或闲置的学校不列入本次排查整治范围。
03
排查整治标准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号)要求,并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学校校门、围墙排查整治达标的标准如下:
(一)围墙。围墙包括混凝土砌块围墙、铁艺围墙(栅栏式围墙)等实体防范设施(设计标准参照12J《室外工程》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高度应不低于2米,铁艺围墙(栅栏式围墙)应加设防攀爬装置;新建、重建围墙单价按不高于元/米测算资金需求,改扩建及维修加固围墙按各地实际成本测算资金需求。
(二)校门。校门由门(金属门、围栏门、伸缩门、木门)、门柱、门卫值班室(学校出入口设置)等构成,门的高度应不低于2米,有条件的地方要独立设置值班室,或统筹使用临近校舍、房屋设置成值班室;新建、重建校门按照不高于15万元/座测算资金需求,改扩建及维修加固校门按各地实际成本测算资金需求,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座。
(三)封闭式管理。学校校园具有完整的校门、围墙,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04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不留盲区死角
通知要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不留盲区死角,要覆盖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对于没有校门、围墙或校门、围墙不完整,无法实现%封闭化管理的,要尽快补建。
对排查出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围墙、校门(包括无基础、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倾斜、开裂、变形、使用年限较长等),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安全围挡,落实专人看管,严禁师生及周围群众靠近,同时制定重建方案,尽快拆除重建。
对于未达到标准的校门、围墙,如围栏(防护栏)不牢固、墙面面砖或石材破损脱落、围墙高度不够、防攀爬装置缺失等,要及时维修加固。各地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围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目前盛夏高温,合浦县水域较多,是溺水事故易发期。前几天西场镇一名学生因玩水而溺水死亡后,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具体安全工作要求。合浦县教育局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于5月15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县教育局局长张均作亲自讲话部署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西场镇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给全县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学校要从这次及以往学生溺水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查找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当前防溺水各项工作,做到学生放学、放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假”,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校长、园长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治站位,认清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学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杜绝一切麻痹思想、松懈心态,切实将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抓出实效,以强有力的纪律呵护每一位学生的生命。
会议要求:各校务必要全力抓好各项安全工作,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要狠抓防溺水工作。要求从现在起,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开好“两个会议”(防溺水安全教育动员大会、防溺水主题班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构筑家校共同教育安全防护网,要构建联防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要强化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监管,班主任、任课教师每节课上课前要检查学生出勤,宿舍管理员每天中、晚两次查铺,发现学生不在校或非正常离校要第一时间报告,妥善及时处置。农村学校要加强重点时段(中午放学、下午放学等)有针对的巡查,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和管理。要切实对校园和周边及其它的学生活动范围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当地*府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包括台风、暴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及水流冲积地域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造册登记,建立台帐,书面报告当地*府。确保我县学生溺水事故不发生、少发生。二是要抓好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各校要配备专职保安,安装一键报警器装置,完善防冲撞设置,配置防暴设备,确保有效应对突发暴力事件,要全面加强校园安保措施,加强门卫值守和校园巡查警戒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和幼儿入校(园)、离校(园)交接制度,强化外来人员登记和车辆、物品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发现险情要及时管控,果断处置。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着力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协调公安部门在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拐骗、防电诈、心理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专题讲座、应急演练、集体宣誓、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全面落实放学前五分钟、放假前半个小时的安全教育课制度,推动校园安全知识进教室、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健康意识,全力遏制学生事故高发态势。四是要加强安全信息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凡因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最后强调,对于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相关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教育部网站中国新闻网珠乡教育合浦头条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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