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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2 0:24:00

根据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恩施市人民*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市*府及市*府办以下信息:

1.市*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2.市*府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3.市*府及市*府办文件;

4.财*预算、决算信息;

5.市*府人事任免;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恩施市人民*府门户网站或相关*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府及市*府办公室相关*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人民*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当面提交*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府办公室为恩施市*府*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袁勇、电话。市*府办信息股为*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程旭、电话。

市*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市*府及市*府办公室的*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市*府及市*府办公室*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9:00-12:00,13:30-17: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恩施市档案馆

办公??9:00-12:00,13:30-17: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恩施市图书馆

????办公????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周一闭馆)?????????????

??????????????周六至周日??9:00-16: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恩施市人民*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恩施市人民*府申请行*复议或者向恩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诉讼。

来源:恩施市人民*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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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1069092557

邮箱:es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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