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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6 19:19:00

家长和准备升学的同学注意啦!

年合浦县城区公办初中

6月19日起开始招生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

还没准备好材料的家长和同学要抓紧了!

年合浦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做好年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北教基教〔〕21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和城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加强入学管理,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学校及招生人数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学校有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合浦二中、合浦四中。各学校招生人数如下: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

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

海门外语实验学校

合浦县第二中学

合浦县第四中学

合计

三、毕业生分类

根据城区实际,依据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划分毕业生类型,根据毕业生类型分类分配入学。

(一)一类生。学生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为招生学校的一类生: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二是学生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二)二类生。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招生学校的二类生: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二是学生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三)三类生。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均不在城区招生学校范围内的外来人员子女为招生学校的三类生。廉州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不属于三类生。

未能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的学生不能确认为相应的学生类型。

合法稳定住所以下列证件之一为准:①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署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及购房完税票据;②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的证明和署名为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学生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年12月31日前迁入招生学校招生范围,且学生须随父母或祖(外祖)父母一方迁入,方能根据规定确认为相应的学生类型。

四、招生对象

1.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在县城四所初中招生范围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县城城区工作、经商或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城区指合浦县城的新、老城区包括廉东、廉南、平田、车路塘、泮塘等社区和冲口社区高坡村以西靠近城区附近的村组。

城区小学指县实验小学和廉州镇的中心校、廉州小学、一小、二小、四小、平田小学、泮塘小学、廉东小学、冲口小学等10所小学。

五、招生范围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结合城区实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划片的方式,今年实行“地段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招生服务地段)的方式划定每一所初中招生范围。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按地理位置将城区划分为4个招生区域范围,分别对应4所公办初中,区域范围内为所对应学校的招生服务地段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北起惠爱西路——经惠爱东路——西华路——中山路——奎文路——定海北路——美人鱼广场——还珠大道——丁头坡路——金鸡西路——南北二级公路(龙湾名郡起至总江大桥止以东区域),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

合浦县海门外国语实验学校:西起丁头坡路——还珠大道——定海北路——奎文路——城基东路——经廉东大道——廉州大道(客运中心至迎宾大道路口段)——还珠南路(客运中心至廉田路口段)——廉田路——定海中路(廉田路口起至金桂路口)——金桂路——廉平路(规划路),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

合浦二中:南起惠爱西路——经惠爱东路——西华路——中山路——奎文路——城基东路(奎文路口至东园饭店)——往东经廉东大道——廉州大道(迎宾大道路口至东较场路口段)——东较场东路,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城区以北区域。

合浦四中:北起东较场东路(廉州大道路口起)——往南经廉州大道(东较场路口至客运中心段)——还珠南路(客运中心至廉田路口段)——廉田路——定海中路(廉田路口起至金桂路口)——金桂路——廉平路(规划路)——金鸡西路——南北二级公路(龙湾名郡起至总江大桥止以西、以南区域),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

城区地段划片示意图详见附件1。

六、报名工作

凡要求在县城升读初中(含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办理初中入学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年6月1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1.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报名点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城区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要求返回城区升读初中的其他小学应届毕业生到县招生办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个人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复核三个阶段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学生和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写《合浦县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将学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的照片框内,并交验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城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并盖章的从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

(3)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下列二项材料之一:①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署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在县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及购房完税票据;②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的证明和署名为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城区小学毕业生报名时同时征求入学志愿,学生须准确填写户口和住址编号(详见附件6),并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城区招生办法填报入学志愿。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最少具备其中一项在“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即“一类生”、“二类生”,方可在“志愿学校1”栏填报“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在“海门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即“一类生”、“二类生”,方可在“志愿学校1”栏填报“海门外国语实验学校”;人户分离,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分别在两所学校范围内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均不在招生学校范围内即“三类生”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就读的原则在“志愿学校1”、“志愿学校2”栏分别填报“合浦二中”或“合浦四中”,也可填报合浦六中、合浦七中、合浦五中。

学生填表、登记,以学生户口本为准。《报名登记表》如有与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相同的栏目,则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

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重要信息要填写、核对准确,如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信息采集

(1)各小学报名点负责按《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各校可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报名学生信息,直接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Excel格式)》(附件3)要求选取或添加初中招生录取所需数据信息。报读号统一使用学生的学籍号,不再重新编码。

如有个别报名学生未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或无法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的,则需要根据学生《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按采集模板的统一格式录入报名学生信息,并以学生身份证号为报读号。

毕业生信息数据是初中入学的主要依据,信息采集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各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信息,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信息汇总及上报

毕业生所在学校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采集学生报名信息数据后,7月2日前将报名学生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本)和《报名登记表》(纸质)报送廉州镇中心小学(总部),由廉州镇中心小学(总部)汇总后于7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数据发送到县招生办信箱:hp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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