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地理 » 关于开展ldquo合浦大月饼rdq
TUhjnbcbe - 2021/7/28 8:44:00

关于开展“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合浦大月饼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前,应当向地理标志产品专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自治区质监局审核,报请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注册登记、公告后方可使用”,请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于年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核验报告;

三、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合浦大月饼》(DB45/T-)要求的检验报告(有效期两年)。

未尽事宜,请联系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庞远华,-;合浦县食品行业协会彭志勇。

附件:1.《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合*发〔〕39号);

2.《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合浦县市场监管局

年2月23日

来源:合浦县人民*府网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合浦头条综合编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开展ldquo合浦大月饼r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