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注意啦!合浦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将于年6月30日结束,还未缴纳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需要抓紧时间缴费,逾期缴费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财*补助。
关于及时缴纳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尽快办理缴费。在年6月30日前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元,并享受当年的财*补助。非合浦县户籍人员可凭合浦县居住证登记参保。
二、除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须一次性缴纳当年财*补助标准部分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的费用,预计为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