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年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和转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化解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吉安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永丰县人民*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意见。
一、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界定
公办学校:恩江小学、恩江二小、恩江中学、实验学校、城南学校,恩江镇中心小学、大园小学、肖家小学、花园小学、水南背小学,佐龙灵冈小学。
民办学校:欧阳修学校(除新生入学年龄按本意见实施外,其他招生和转学采取自主方式进行)。
二、新生招生办法
(一)实行计划招生
小学招生: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以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学校实际容量,确定招生计划数。严格控制班额,最大班额不超过65人。恩江小学开设14个班,恩江二小开设10个班,实验学校小学部开设15个班,城南学校小学部开设9个班,恩江镇中心小学开设5个班,花园小学开设2个班,大园小学、肖家小学、水南背小学及佐龙灵冈小学各开设1个班。
初中招生:恩江中学、实验学校、城南学校初中新生以招生录取数为准。
(二)实行学籍控制
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招生学校新生建籍人数。凡学校擅自接受不符合条件的新生,不予建籍。
(三)实行年龄限制
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小学招生将利用“公安部身份证查询系统”和“教育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户口身份年龄识别,未足龄者不予入学。
(四)实行资格审定和分批招生
1.小学招生
第一批招收具有本学区户籍且与父母或祖父母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
具有本学区户籍且与父母或祖父母户籍一致,父母或祖父母在城区有自主房产的适龄儿童,以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为凭就近入学到相应学校报名。
具有本学区户籍且与父母或祖父母户籍一致,父母或祖父母在城区没有自主房产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上家庭住址就近入学到相应学校报名。
具有本学区户籍但属挂靠户籍或空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作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依据,如父母或祖父母在县城有房产的,参照第二批人员进行招生预报名,如父母或祖父母在县城无房产的,参照第三批人员进行招生预报名。
预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⑵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预报名时间:8月23日
预报时按照第(四)款“招生划片区域”到相应学校预报。
第二批招收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父母在恩江镇城区有自主房产的适龄儿童。
父母具有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⑵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无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但已购房且入住的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⑵父母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⑶购房税务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⑷六个月以上用水、用电缴费凭证。
为严格控制大班额,按照最大班额不超过65人的要求,恩江小学、恩江二小、实验学校小学部、城南学校小学部实行分批预报登记制。
恩江小学、恩江二小、实验学校小学部、城南学校小学部招收第二批生源必须是第一批生源预报后仍有空余学位,若学位不够,该批生源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到恩江镇所辖小学(含恩江镇中心小学、花园小学、大园小学、肖家小学、水南背小学)和佐龙灵冈小学预报。
预报名时间:8月24日
预报时按照第(四)款“招生划片区域”到相应学校预报。
第三批招收父母在恩江镇城区务工、经商的适龄儿童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缴费时间为年8月31日以前(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有具体审核人签名)。
③城区务工劳动合同(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劳动合同须加盖工业园管委会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工业园区外的企业,劳动合同须加盖工信局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②年8月31日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且在正常经营。
恩江小学、恩江二小、实验学校小学部、城南学校小学部招收第三批生源必须是第一、第二批生源预报后仍有空余学位,若学位不够,该批生源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到恩江镇所辖小学(含恩江镇中心小学、花园小学、大园小学、肖家小学、水南背小学、石桥小学)和佐龙灵冈小学预报。
预报名时间:8月25日
预报时按照第(四)款“招生划片区域”到相应学校预报。
恩江镇中心小学和所辖村级小学及佐龙灵冈小学,按照县直四所学校报名方式和时间同时进行。
2.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以小升初录取通知书为凭。
3.根据《永丰县人民*府关于〈永丰县赋权省级开发区全链审批事项清单〉的批复》(永府字〔〕9号)文件精神,务工人员先提供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工业园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再根据保险凭证和务工劳动合同予以确认,确认后务工人员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再按照分批招生办法实行。
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永丰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开辟绿色通道,由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证明,优先予以安排。
5.体育特长生入学根据《体育特长生招生转学实施细则》相关条件予以办理。
(五)招生划片区域
1.小学招生划片区域
恩江小学:居住地在欧阳修大道以东,崇文东大道直街以北及葛溪河以东恩江河以北的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此区域内非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分批招生原则就近报名。
恩江二小:居住地在欧阳修大道以东,崇文东大道直街以南恩江河以北的恩江镇各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此区域内非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分批招生原则就近报名。
实验学校小学部:居住地在欧阳修大道以西的恩江镇各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恩江镇大园、岭上村委会及佐龙南塘、灵冈村委会户籍自愿要求到实验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此区域内非恩江镇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分批招生原则就近报名。
城南学校小学部:居住地在恩江河以南的县城规划区内适龄儿童;岭上村委会、水南背村委会、大山村委会、泽泉村委会、洋陂坑村委会、雁卜岭农场户籍自愿要求到城南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恩江镇所辖学校:居住在恩江镇聂家、花园、大园、肖家、水南背、石桥等社区(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县城规划区内非恩江镇户籍适龄儿童。营前小学一至四年级在本村小学就读,五年级自愿到城南学校或恩江镇小学就读。
佐龙灵冈小学:居住在佐龙灵冈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县城规划区内非恩江镇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划片区域
根据县城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将《永丰县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永教体字〔〕98号)中的录取办法调整为:恩江小学、恩江二小、恩江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录取在恩江中学,但也可以根据自愿要求录取到城南学校。其他按照《永丰县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六)招生工作流程
小学:
1.公告时间:7月20日至8月20日
公告方式:永丰县人民*府网挂网公告、永丰县融媒体中心公告、永丰网挂网公告、各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2.8月23日:第一批新生预报;
3.8月24日:第二批新生预报;
4.8月25日:第三批新生预报;
5.8月27日至8月28日:组成5个小组,调查核实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照;
6.8月29日至8月30日:整理汇总,确定学校招生名单;
7.8月31日:各学校公示招生名单。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由父母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点进行预先登记,严禁一人多校登记,严禁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为确保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时开学和正常教学秩序,逾期报名不予办理。
初中:
初中新生由学校安排时间报名。
三、转学办法
凡需转入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就读的学生均须办理转学手续。
(一)转学条件
转入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均须按照新生招生办法第三条“实行资格审定”条款的三类条件,持相应证明材料办理。凡学校擅自接受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转入手续。
(二)转学程序
1.县内转学由学生或家长到转出学校领取转学表,并经转出学校签字盖章同意转出;
县外转学由学生或家长提供转出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卡。
2.学生或家长持转学表(县外转入持学籍信息卡)并提交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进行审核。相关材料按照新生招生办法第三条“实行资格审定”条款三类条件,相应配齐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8月26日至8月27日。
3.转入学校根据本校学位空余情况审核相关材料,学位允许且条件符合,收取转学申请表及相关审核材料,并造具转学登记表。
4.8月29日至8月30日组成5个小组,调查核实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照;
5.县教体局根据核实结果作出相应处理。材料属实,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在转入学校公示转学名单,同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手续;材料不属实,不予认可并收回转学表。
6.根据《永丰县人民*府关于〈永丰县赋权省级开发区全链审批事项清单〉的批复》(永府字〔〕9号)文件精神,务工人员先提供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工业园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再根据保险凭证和务工劳动合同予以确认,确认后务工人员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7.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根据《永丰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开辟绿色通道,由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证明,优先予以安排。
8.体育特长生转学根据《体育特长生招生转学实施细则》相关条件予以办理。
名单公示时间:9月1日
名单公示地点:转入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永丰县成立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冬根任组长,县*府副县长陈和发任副组长,财*局、监委、教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市监局、人保局、工业园管委会、工信局、融媒体中心、恩江镇*府和佐龙乡*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转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由徐世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宁楠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招生和转学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审查招生和转学相关证照,按照条件规范办理招生和转学手续,严格学籍管理,按学籍享受生均公用经费,严禁无序招生转学,严禁学校对新生入学组织考试编班。学校招生转学名单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凡未经审核通过的,新生不予建籍,不予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老生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转入手续,由招生转入学校负责将其退回原籍或原校就读。
(三)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报名期间,每天要汇总当天的报名情况,分四类造具报名登记表纸质稿和电子稿(见样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和转学相关证照要分类留存,根据登记表按序整理以备调查核实。各县城规划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核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保险凭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后保留其复印件及其他临时性材料。
(四)加大调查核实力度,严禁弄虚作假。调查核实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第一批即户籍生源以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居委会和居住地确定招生学校;第二批即有自主房产生源以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提供的注册备案档案资料确定招生学校;第三批生源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具备相关证照的同时上门入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五)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全县统一安排。公安局负责配合核实生源户籍,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负责配合核实不动产登记证,市监局负责配合核实营业执照,社保局负责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审核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保证原始证照和临时证明的真实性。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社会、家长理解支持。我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已成为全县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