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浦县年第二批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厅关于做好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1号)的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现将年第二批符合申领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家企业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年8月18日前反映到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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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年第二批申领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年8月12日